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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基层人才挂职名单,济宁有这些人!

2019-12-13 09:12   山东省人社厅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公布2019年度基层人才挂职研修人员名单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确定2019年度全省基层人才挂职研修人员。

一、研修时间2019年度挂职研修时间为2019年12月—2020年12月,研修人员应于2019年12月15日前到研修单位报到。

二、经费补助

(一)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对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人才支持的意见>有关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鲁组发〔2014〕55号)的有关规定,省财政按照每人3万元标准拨付培养经费,主要用于研修人员食宿补贴和指导教师相关补助,其中食宿补贴2万元,科研补助5000元,指导教师补助5000元。

(二)基层人才挂职研修是提高研修人员原工作单位业务、科研水平的重要举措,原工作单位应在经费补助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挂职研修期间,异地研修人员原则上每月往返不超过两次,累计在途时间不超过4天,往返交通费用由派出单位按有关规定实报实销。因工作需要往返超过两次的,需经研修单位、派出单位事前批准。

三、研修期间管理

(一)挂职研修方式为全脱产,研修人员应于2019年12月15日前完成与派出单位的工作交接,不得无故拒绝到研修单位报到,研修期间派出单位不再安排其它工作。研修人员组织关系转入研修单位,派出单位人事关系及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行政职务安排、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不受影响。

(二)研修期间,省、市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研修人员的管理工作,日常管理委托研修单位具体负责。研修单位和指导教师应按照注重质量、确保实效的原则,根据研修人员实际情况制定培养方案,确保培养效果,切实帮助基层培养一支骨干人才队伍。研修期满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组织省、市主管部门和研修单位对研修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情况作为挂职研修人员年度综合考核依据。

(三)研修人员应严格遵守研修单位的有关规则制度,尊重指导教师,认真完成学习研修任务。对不服从研修单位管理、学习态度消极的,研修单位可报省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取消其研修资格,收回培养经费,并通报派出单位。

济宁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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