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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现180万元旅游奖励资金,济宁市文旅局培训班上解读政策

2020-03-25 19:50   济宁文旅  

3月25日,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举行助推文化旅游业迅速恢复发展政策解读培训班,对中央、省、市出台的促进文旅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为更好地服务全市文化旅游企业,推进文旅企业复工复产,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动作为、快速响应、积极应对,最大限度降低疫情给文化旅游业产生的不利影响,全力推动全市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相继下发了《关于扎实做好疫情结束后文化旅游业迅速恢复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关于开展用好货币政策、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和申请政府专项债券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文件政策清单》等。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全市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对通过2020年度中、高级导游晋级考试的在职导游员进行奖励,其中晋级中级导游员的奖励500元,晋级高级导游员的奖励1000元;提前兑付入境旅游奖励补助资金,2020年4月底前将2019年入境旅游奖励资金拨付到位,对2019年业绩突出的入境旅游企业给予接待游客人天总量奖、包机奖、邮轮(游船)奖等奖励;2020年3月8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单独组织一线防疫医务、疾控人员团队游的旅行社予以奖补;举办第四届济宁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全市范围内凡属文化旅游、文艺演出、图书报刊、影视音像、数字文化、文创衍生、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传统工艺、艺术培训、文化用品、文化体验等领域的文化企业,文化旅游景区均可申报参加;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货币政策帮扶以及纳入省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库的文旅项目贷款贴息政策;推荐剧院列入省市县三级联合购买文化惠民演出试点单位,凡市内行政区域内能够承接大中型舞台文艺表演活动、设备设施安全可靠、符合国家电力消防安全要求的有经营性演出许可证的国有专业剧场、剧院均可申报(申报场馆不含文化演艺单位内部排练厅、会议厅等非职业演出场所),以及文化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国家艺术基金申报等。同时于3月底前兑现完成2019年度180万元旅游奖励资金,以调动旅游企业的积极性,推动文旅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会上还发放了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助推文化旅游业迅速发展政策汇编。会后,济宁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还将通过线上直播网上授课的方式对全市导游员、文旅企业等进行线上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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