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2018年9月18日,面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巨大压力,犯罪嫌疑人刘某强自行来到金乡县公安局肖云派出所投案自首。
2016年5月7日22时许,因涉黑恶犯罪刚刚刑满释放出狱的刘某强和刘颜某(已判刑)在金乡县肖云镇肖云村乡村美食城吃饭时,因琐事与邻桌的孙某发生争执。随后刘某强、刘颜某两人对孙某大打出手,造成孙某受伤并导致胰腺摘除,构成重伤。案发后,刘某强一直潜逃在外。今年以来,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如火如荼开展,肖云派出所民警曾多次到刘某强家中做其亲属工作规劝其投案,迫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压力,刘某强于9月18日主动到肖云派出所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目前,刘某强已被执行逮捕。
来源:金乡公安微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