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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实行“四十五证合一” 一窗搞定的又多了14个事项

2018-07-23 09:38   济宁晚报   高晓彬

近日,我市工商、公安、财政、人社、住建等11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在原有改革基础上,再将14项涉企(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四十五证合一”。至此,我市已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整合的涉企证照事项全部纳入了我市“多证合一”改革范畴,实现了与全国同步。

“申请人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要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申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现相同的信息和材料‘一次采集、一档管理、一网共享’,真正做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这些涉企证照事项“简单化”

粮食主管部门的粮油仓储、粮食仓储、食用油仓储企业备案

公安部门保安服务公司分公司备案

财政部门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

人社部门的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备案

住建部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

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备案监管及其备案

商务部门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受理

海关部门的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备案证书

旅游管理部门的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书

气象部门的气象信息服务企业备案

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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