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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70项省级行政权调整至济青烟(附详细清单)

2018-08-10 10:07   凤凰网青岛综合  

自年初山东新旧动能转换试验区建设动员大会召开以来,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建设进行得如火如荼,渗透在全省的每一个角落,以济南、青岛、烟台为核心形成的三核引领、区域融合互动的新旧动能转换总体格局已逐渐成型。

时隔半年,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再放大招儿,70项省级行政权力“打包”下放,三大核心城市又迎来一波重大挑战。

70项省级行政权力“降落”济青烟

8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将70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

而早在7月19日举行的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上,这项《决定》便已原则审议通过,只待省政府令公布。

但面对上级政府给予的“政策礼包”,对三市来说却并不是能够高枕无忧,坐享福利。因此,此次调整的权力事项统筹充分考虑了济南、青岛、烟台三市发展需求和承接能力,以确保权力事项调整下放后,三市接得住、管得好。

《决定》中要求有关部门和三市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制定具体衔接方案,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完成相关交接工作。同时,要完善事项调整后的办理程序,落实经费保障、技术支撑、指导培训等措施,充分利用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推行网上办理。

《决定》中指出,三市在实施相关行政权力事项时,需使用国家统一信息系统或者与中央部门进行业务对接。需要征求省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单位意见的,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做好沟通衔接,避免因事项调整影响相关行政权力事项实施。

济青烟三市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决定要求及时调整本级行政权力清单,严格对调整事项承接部门、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相关责任落实到位,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此外,《决定》中强调要调整事项承接部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对相关事项的监督管理职责,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日常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尽快完善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

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

省级行政权力事项

响应中央号召,在此之前,山东省便明确规定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开展新兴经济领域管理权责重心下移试点,将部分有利于促进动能转换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依法下放或委托设区市实施。

自2013年以来,山东省已分12批削减省级行政审批事项641项,对基层有实际需求且无法律法规障碍的事项已基本全部下放。

据了解,此次下放到济青烟的这70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涉及17个省直部门。其中,投资建设方面31项、企业生产经营方面18项、民生领域方面9项、促进创新和人才引进等方面12项。

具体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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