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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驾驶”车辆 成功引起民警注意

2018-08-14 21:23   德州交警微信公众号  

8月7日下午,德州高速交警视频巡逻民警在京台高速(德州段)视频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黑色越野车无故停在应急车道上,镜头拉近后发现,车辆的副驾驶位上下来一名人员直接登上了该车的驾驶位,什么情况?之前难道是“无人驾驶”吗?

无证驾驶!

随即,德州高速交警对该车进行拦截检查。

民警询问环节:您好,请出示您的行驶证、驾驶证

经核查,该车原驾驶员为无证驾驶,在看到前方有检查站的情况下,原驾驶员将车停到应急车道并在车内转换位置,这起看起来是“无人驾驶”的行为,实际上是一起“无证驾驶”。

通过民警的宣传教育和监控视频等证据,两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均接受了相应的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对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停车的,记6分,罚款200元;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罚款1000元,同时可并处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将车交未获驾证的人驾驶的,罚款1000元,可并处吊销其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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