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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未成年人驾车酿事故 双方司机竟是同村人

2018-08-15 15:41   济宁新闻网   李春, 董静

济宁新闻网8月15日讯(记者 李春 董静)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未满十八周岁是不允许驾驶机动车的,而金乡却有两个缺少家长监管的高中生,因驾驶摩托发生了交通事故。

通过现场监控视频了解,在金乡县新华路与缗城路交叉路口发生了一起事故,一辆左转弯小型货车和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两人不同程度受伤。金乡交警大队事故科副科长程建军:“小型货车在左转弯的过程中没有让行,没有让直行的车辆通行,在这起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在过路口时有一个转头的动作,对前方车辆观察不够。”

转弯未让直行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不过民警在调查中发现,两名摩托车上的伤者均为学生,无驾驶证。金乡交警大队事故科副科长程建军:“两轮摩托车驾驶员未满十八周岁,未取得驾驶证,在通过路口的时候未安全通行是这起事故的次要原因。”

事故发生后,两摩托车伤者被送往医院,随后双方家长也赶到医院,在协商事故处理时,发现小货车司机竟是同村村民。金乡交警大队事故科副科长程建军:“双方驾驶员在医院处理事故的时候了解到,他们两个还都是同一个村里,相距县城30多公里。”

没想到跑三十多公里在城里相见,不过见面的方式不太好,唯一庆幸的是两个孩子伤势并不严重,最终双方协商解决了这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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