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泗水县委研究决定,泗水县委村级巡察第一至六组将于2018年8月23日至8月29日分别对高峪镇的9个村党组织和泗张镇9个村党组织进行集中巡察。
泗水县委村级巡察第一组巡察高峪镇崔家庄村、亮庄村、北剩粮村;泗水县委村级巡察第二组巡察高峪镇高峪村、南白石村、北白石村;泗水县委村级巡察第三组巡察高峪镇北丑村、西丑村、后候村;泗水县委村级巡察第四组巡察泗张镇张庄村、石泉村、东焦坡村;泗水县委村级巡察第五组巡察泗张镇司家庄、大周家峪、三岔河村;泗水县委村级巡察第六组巡察泗张镇王法峪村、大仲家庄、梅鹿村。
一、巡察对象和内容
巡察对象:村(社区)两委及2014年换届以来“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根据工作需要可扩大至从事村(社区)管理事务的有关人员。
巡察组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的巡察内容,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主攻方向,把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关注重点,着重围绕以下问题开展巡察监督:
(一)重点检查村级组织在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过程中是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问题。
(二)重点检查村级组织建设是否存在软弱涣散,村干部作风是否存在歪风邪气、蛮横霸道、破坏党群干群关系等问题。
(三)重点检查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是否存在搞封建迷信,对邪教、非法宗教、非法传教不制止不报告等问题。
(四)重点检查村干部在“三资”管理处置过程中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贪污挪用等问题。
(五)重点检查村干部在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富农惠农政策中是否存在虚报冒领、雁过拔毛、优亲厚友、截留私分等问题。
(六)重点检查村干部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七)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二、巡察方式方法
此次巡察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调阅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等方式进行。
为加强巡察组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保证巡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立巡察组意见箱、公开电话和电子邮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进行监督。
巡察组公开电话:
泗水县委第一村级巡察组13054968771
泗水县委第二村级巡察组13053700775
泗水县委第三村级巡察组13054976773
泗水县委第四村级巡察组13021782774
泗水县委第五村级巡察组13054982770
泗水县委第六村级巡察组13053751772
(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
巡察组电子邮箱:ssxcb2017@126.com
信件邮寄地址:泗水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二楼 县委巡察办,邮编:273200。
中共泗水县委巡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