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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一出租车司机竟然酒驾 这个的哥饭碗“砸了”

2018-09-13 13:53   ​齐鲁壹点   朱熔均, 鲍玉冰, 郗艳

10日凌晨,北湖交警大队石桥中队民警在设卡查酒驾检查中,发现一名出租车驾驶员酒驾。这名的哥被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和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重罚。

当日凌晨12点,石桥中队民警在太白湖火炬路设卡查酒驾。此时,迎面驶来一辆出租车,这辆车在距离卡口的地方走走停停,行为十分诡异。

民警上前将车拦下,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3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原来,出租车驾驶人刘某平日见交警很少对出租车司机进行检查,便抱着侥幸心理收车后小喝了一杯。

“没想到这么严重,这下饭碗都丢了”。本以为自己是收车后酒后驾驶,会被处以罚款和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当交警告知刘某,他属于酒后驾驶营运车辆,除了罚款5000元,还会被行政拘留15日和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刘某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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