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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秋冬建筑施工戴上“绿色紧箍” 擅自施工将入“黑名单”

2018-09-27 09:44   济宁晚报   满广宇, 王强

近日,市住建局制定了《2018-2019年全市秋冬季建筑工程绿色施工工作方案》(试行)。同时,实行土石方作业建筑工程差别化管理,全市行政区域内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建筑施工现场(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工程),通过调整施工工序,实现土石方作业错时施工,努力将施工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降到最低,促进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鼓励企业加装自动化系统

“今年我们对施工工程扬尘治理责任单位根据管理主体进行界定,属于市级直接管理的项目责任单位为市级行业直管部门,属于县级直接管理的项目责任单位为县级行业直管部门,不属于市县直接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责任单位为所在地乡镇(街道)。”据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秋冬季全市各建筑工程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开采暖季时段进行土石方作业。同时,各级住建部门要对建筑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指导施工企业调整施工工序,尽量实现采暖季期间无土石方作业工程项目。

“秋冬季期间对建筑工地也有新的要求,例如,施工现场围挡及基坑周圈喷淋、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喷淋、建筑施工现场主道路喷淋、建筑物楼层内卫生清理洒水降尘、土石方施工湿式作业、进入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具有环保标识等6项加细加严措施,鼓励企业加装自动化系统,pm10监测数值超过设定值时,各类喷淋设备自动启动。”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说,涉及的土石方作业确实无法避开采暖季的,应申领“绿色施工证”,并实时监测工地现场pm10数据。

因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问题被通报,一律责令停工

对已发放“绿色施工证”的工程项目,因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问题被通报、处罚或媒体曝光的,一律责令停工,在2018-2019年秋冬季期间不再受理“绿色施工证”申请。对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土石方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将对建设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依法从严从重严肃处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上限处罚。此外,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各类建筑工程仍按应急响应相关规定执行。

“为保障我市建设项目顺利推进,今年秋冬季制定了这个试行《方案》,指导企业科学安排工期,对建筑工程实行差别化管理,不得搞‘一刀切’,但是秋冬季怎样合理有效、避免污染的开展建筑工程建设,还是以环保情况为主。”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同时,各开发建设单位要特别针对前期土石方开挖和后期配套设施施工,重点做好谋划,合理安排项目开竣工时间,避免大量土石方作业在采暖季施工。

此外,受商品混凝土、砖瓦等建材供应制约的实际,各级经信等部门要提前介入,督促指导建材生产企业提前储备生产原材料,错时生产,最大限度保障商品混凝土等建材供应,保证建筑工程施工需要。针对建筑工程夜间施工需要,各级环保、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处罚细则

未取得 “绿色施工证”的项目:

未取得“绿色施工证”的项目擅自实施土石方施工,一经发现,立即停止施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上限处罚;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施工、监理企业暂停参加投标资格,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取得 “绿色施工证”的项目:

取得“绿色施工证”的项目,未按要求落实《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和6项加细加严扬尘治理措施的,施工现场pm10/h平均浓度大于150μg/m3时,不及时采取措施并停止施工的,一经发现,一律收回相关证书,在采暖季期间不允许恢复土石方施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上限处罚;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施工、监理企业暂停参加投标资格,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依据相关规定,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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