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贴士
2步打开 济宁新闻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济宁南张检察室同庭公诉了五起危险驾驶轻微刑事案件

2018-10-16 11:15   济宁新闻网   陈少敏, 姜偏偏

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少敏 姜偏偏)10月15日下午,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派驻南张检察室为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同庭公诉了五起危险驾驶轻微刑事案件,法庭当庭宣判二起。

这五起危险驾驶轻微刑事案案分别是被告人雷某某危险驾驶案、被告人郭某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张某危险驾驶案、被告人程某某危险驾驶案、被告人韦某危险驾驶案,其中雷某某危险驾驶案、郭某危险驾驶案、张某危险驾驶案是协助本院公诉部门出庭公诉的。

实践证明,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有利于节约司法成本,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有利于应对刑事案件高发态势,有利于缩短刑事案件羁押时间,有利于解决看守所“超员”的问题。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