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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政府采购拒绝“失信者”

2018-12-10 08:28   济宁新闻客户端   陈红磊, 孙燕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陈红磊 通讯员 孙燕)供应商一旦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今后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自今年10月起,邹城市政府采购活动开展前,要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等信用平台,认真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不得向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授予政府采购合同。

自今年10月起,邹城市采购中心在政府采购的相关文件中,明确把对“投标人失信行为查询”作为投标人是否合格的准入门槛。凡参加邹城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后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经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进行查询。无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政府采购所投项目的评标。

据悉,此次“失信黑名单”查询范围包括:参加政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及依法可以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

这样的“失信黑名单”强制查询制,能够给社会和企业一个明确而强烈的信号,促进行业自律和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同时,作为准入门槛,也能将不合规的企业提前剔除,对供应商自觉抵制失信形成“倒逼机制”,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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