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张腾 通讯员 杨阳)为强化依法绿化意识,提升我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今天上午,济宁市园林管理局在市人民公园开展《济宁市城市绿化条例》宣传活动。
现场设置了宣传展板,展板内容包括《济宁市城市绿化条例》,主城区和任城区、太白湖新区、高新区、兖州区、经开区部分道路的绿化效果图,吸引了不少市民驻足观看。
市人民公园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宣传单页,就绿化条例、园林绿化等相关问题进行专业解答。市园林管理局人民公园管理处主任姚树启说:“三月份是我们园林植树的季节,也是我们《条例》宣传月,通过我们对《条例》的宣传,使广大市民和游客了解和掌握《条例》的内容,增强全市人民爱护花草的意识。”
据了解,《济宁市城市绿化条例》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之后出台的第一部城市绿化方面的地方法规,标志着我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进入崭新阶段。《条例》分总则、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监督和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五十二条。确定了城市绿地总量只增不减的总原则,提高了部分城市建设项目绿地率标准,规定了永久性绿地等概念,强化了城市绿化管理和监督,提出了建设项目用地规范内的树木保护措施,明确了城市绿化管理、违法行为处置部门的职责,明确了闲置地管理措施,确定了群众参与性制度,加大了对擅自占用绿地、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擅自修剪、移植和砍伐树木等城市绿化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济宁市城市绿化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建设绿色宜居的生态新济宁、强化我市绿化建设管理,发挥城市绿化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综合作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