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区拟调整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兖州区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拟定起步租价为7元/2公里,基本运价为1.6元/公里。回空里程基数为6公里(含),实行阶梯式回空里程费。出租车运行里程6(不含)至10公里(含)之间时,每公里加收50%基本运价,10(不含)至20公里(含)之间时,每公里加收80%基本运价,20(不含)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100%基本运价;当车速低于每小时12公里时,免费“等候”5分钟,累计时间超出5分钟后,每分钟加收0.4元的时距并计费;在22时至次日5时(七个小时)的时段内,每公里按基本运价的20%加收夜间加价费;取消燃料附加费和雨雪天气加价。
另外,出租费用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出租车不得向乘客收取行李、包裹等费用,雨、雪天气及节假日不得加收租价;出租车在租用过程中,应乘客要求途中停车以及通过收费渡口、桥梁、隧道、公路时所支付的费用均由乘客负担;出租车应向乘客出具国家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出租车专用发票,对计价器不能正常使用或不使用计价器,以及不按规定出具发票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