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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解读(四)

2019-04-26 09:11   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市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解读(四)

落实责任强化保障

济宁新闻网讯 下面继续对《济宁市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进行解读。今天解读的内容是:落实责任强化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性,担负起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主体责任,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各职能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密切协作,推动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合力,促进政商关系沟通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各级督查部门要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列为重点督查内容,改进督查方式,强化一线督查、暗访督查,建立督查台账,跟踪问效。

营造亲清社会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政商协力促进经济发展的先进典型,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开展廉洁教育,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公职人员廉洁从业教育、工商界人士廉洁从商教育,加强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强化廉洁典型示范引导。营造“尊商、亲商、扶商、安商”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提高服务意识,鼓励企业家追求卓越、敢为人先,对优秀企业家可授予荣誉称号,形成积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良好氛围。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担起监督职责,强化对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督导检查,对服务企业失职渎职、政策落实不积极、不主动、不到位,办理民营企业反映的合理合法诉求上推下卸、拖着不办、问题解决不力,以及不廉洁用权、搞权钱交易、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追究责任。

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完善政商交往中的容错纠错机制,营造支持改革、宽容失败、鼓励担当的良好氛围。(《济宁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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