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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至10月9日!曲阜“三小车辆”禁行工作将有大行动!

2019-08-18 09:09   济宁新闻客户端  

近年来,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工信部目录,不具备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简称“三小车辆”;已成为影响曲阜交通出行安全的首要隐患!

8月16日,从曲阜市“三小车辆”禁行劝导阻拦阶段工作部署会议上传出消息,按照《曲阜市“三小车辆”禁行工作方案》部署,自2019年8月21日至10月9日,每天早6:00-晚9:00,对“三小车辆”开展劝导阻拦工作,旨在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理解支持、最大限度消化禁行区内“三小车辆”、最大限度引导城区外群众不驾乘“三小车辆”闯入禁行区!

据了解,“三小车辆”城区禁行劝导阻拦阶段工作,由曲阜市“三小车辆”禁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牵头,曲阜市公安局总负责、总指挥,曲阜市交通运输局、曲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曲阜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等相关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力配合市公安局工作。

主要工作措施为:在进出城区主要路口和城区内部分交通岗和重点部位成立相应的劝导阻拦工作组,对驶入城区的“三小车辆”开展劝导、阻拦、暂扣工作。凡被查扣的“三小车辆”,能现场处置的现场处置,不能现场处置的将车辆、人员带至附近派出所进行处理,责令禁行区内车主签订限期(三天时间)处理承诺书、禁行区外车主签订不闯禁行区承诺书,并通知包保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村居(社区)支部书记或包保责任人按时到场担保签字后领回,鲁城街道、书院街道、息陬镇、小雪街道、陵城镇、部门单位30分钟以内,其他镇街60分钟内到指定处理地点,并在3个工作日内由包保单位向数据管理汇总组报送禁行区内车辆处理完毕情况或禁行区外车主教育训诫情况;对不服从劝导、不同意签订限期处理承诺书的或禁行区外“三小车辆”闯禁行区被查扣2次的,依法对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城区其他路口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日常排班进行管理;城区内各镇街要在村居(社区)设置劝导阻拦点;城区内各物业小区要设置劝导阻拦点,安排小区门卫在小区出入口做好劝导阻拦工作;无物业非镇街管理小区由战区包保单位设置劝导阻拦点;全市所有小区外一律不准停放、行驶“三小车辆”。

禁行区域:孔子大道(含)以北、西外环金兰路(含)以东、北外环(含)以南、京台高速公路以西的区域及高铁广场周边1000米范围内、日兰高速公路出口北至孔子大道路段(含104国道、轩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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