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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开展出租汽车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2019-09-04 16:05   济宁新闻客户端  

出租汽车公司工作人员上路督导

近日,山东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山东省纪委监委下发通知指出了我省出租汽车行业存在“个别从业人员在经营过程中不打表、漫天要价,故意绕道,对乘客挑肥拣瘦、故意拒载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市创城办也通报了济宁城区“个别出租汽车驾驶员存在不主动出具发票,驾驶过程中接打电话、抽烟等不安全驾驶行为,汽车总站、汽车北站、火车站附近出租汽车拒载现象严重等突出问题”,这些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也影响了交通运输行业整体形象,必须坚决予以整治。

为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出租汽车行业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对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市出租客运市场管理,提高出租客运企业管理水平,规范从业人员服务行为,提升行业为民服务能力,我市自9月开始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出租汽车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开展非法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重点加大对“黑车”、假牌(套牌)出租汽车、使用不合格车辆、拒载、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主动出具发票等非法违规营运车辆的整治力度,不断净化我市出租客运市场。

查处的部分违规出租车

开展侵害群众利益投诉案件集中整治活动。通知规定,济宁市主城区出租汽车非法违规经营行为投诉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批转至出租客运企业所在辖区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调查处理,并做好指导监督工作,必要时直接对主城区内紧急非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回复,处理结果抄送12328服务中心。

济宁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根据主城区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调查结果按规定扣分,分别计入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质量信誉考核档案。除济宁市主城区外,各县(市、区)辖区内投诉处理由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件处理结果,回应广大群众诉求。

出租汽车公司工作人员张贴宣传标语、擦拭车辆

开展服务质量暗访督查专项活动。济宁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主城区出租汽车暗查暗访专项活动方案。抽调济宁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济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济宁市主城区交通运输部门人员组成暗访组,以暗查暗访为主要方式,开展督查活动。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程序严肃查处,并将抽查结果与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车辆驾驶员奖惩挂钩。 整治活动中将采取明查暗访、接受群众举报等形式,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对不作为、乱作为、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受到媒体曝光和群众多次举报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此次整治活动得到了济宁市出租汽车公司和绝大多数出租车驾驶员的理解和支持。自9月1日活动开展以来,共检查车辆195辆,发现问题148个,查处问题车辆98辆,出租车行业运营秩序明显好转。

(来源:济宁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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