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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注意!门诊用药报销政策将有重要变化

2019-09-12 15:54   北京商报   陶凤, 常蕾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常蕾)“今年要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门诊用药纳入医保,给予50%的报销,这将惠及我国4亿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年初两会的答记者问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如是说道。

9月11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高高血压、糖尿病医保报销比例一锤定音。会议决定,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3亿多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将其在国家基本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内的门诊用药统一纳入医保支付,报销比例提高至50%以上。

通常情况下,慢性病门诊费用可由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但不能使用医保共济资金,与自费的差别并不大。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胡善联表示,中国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数量比较庞大,这些患者都需要长期服药,目前他们大部分是在门诊治疗,将这两个病种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对这些患者将是一个利好。

此外,会议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不设起付线,封顶线由各地自行设定。对已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患者,继续执行现有政策,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实际上,半年前,“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刚刚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不过,因各地条件不同,北京、上海、广东、山东等地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早已开启医保之路。去年3月,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与旧版相比,新版药品目录新增医保药品476种,新增的药品包括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药品以及儿童用药等。

“目前,各个地区的门诊报销不一样,对于大多采用‘板块式’支付的地区,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后续门诊费用本由患者自付,但上述政策实行后,高血压、糖尿病用药可由统筹基金支付,对于这些地区患者是利好。但像上海等实行‘通道式’支付的地区,如果纳入报销,届时是由个人账户还是统筹基金负担,具体的落实方法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胡善联说。

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进入7月以来,陕西、云南、河南、河北、甘肃、湖南等地也相继推出政策,将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对于慢性病的医保支付趋势,医疗战略专家赵衡指出,近年来,作为主要支付方的医保覆盖面重心明显偏向住院、严重慢性病和大病,因为在这些方面的原有保障较弱,大病患者有因病致贫的风险。支付方在这些方面提高报销比例将成为长远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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