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贴士
2步打开 济宁新闻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山东国庆节前集中宣判一批 “涉黄涉非”犯罪案件 济宁2人被抓

2019-09-26 09:35   山东高法  

为打击和震慑“涉黄涉非”犯罪活动,净化网络环境、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秩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9月16日至24日,山东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涉黄涉非”犯罪案件,涉案金额近200万元,对17名被告人判处刑罚。

其中,潍坊青州市人民法院对李鹏、夏晓龙等7人组织淫秽表演、介绍卖淫案进行宣判,该案被告人李鹏等人投资成立了青州市夜蒲音乐会馆,为招揽生意,设置了陪侍小姐陪同客人唱歌、跳舞、喝酒,并对陪侍小姐进行淫秽舞蹈的培训、指导,截至2018年9月14日,该音乐会馆以色情表演等方式进行经营,以此谋取非法利益1 635 810元。法院依法判处李鹏等人1年到4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万至8万不等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

曲阜市人民法院对张聪组织淫秽表演罪、张永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两个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该两案都是被告人组织人员利用网络从事淫秽表演或者传播淫秽视频,谋取非法利益,严重污染了网络环境。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夏津县人民法院对刘涛等八人协助组织卖淫、组织淫秽表演罪进行了一审宣判,3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次集中宣判的案件被告人人数众多,组织性较强,犯罪数额较大。集中宣判,严厉打击了此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净化了网络环境、社会环境,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广大人民群众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