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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管理办法

2019-11-14 08:30   济宁日报  

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管理,提高面试工作水平,济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日前出台了《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管理办法(试行)》,为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面试考官队伍提供政策支撑。

面试考官是指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中对考生进行测评的人员。《办法》在面试考官资格条件、权利和义务、资格的认定终止和取消、培训考核与监督等方面均做了明确规定。

面试考官管理遵循严格准入、分类培训、科学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面试考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3年以上从事人事管理、人才测评等方面的经验,或具有5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原则上应担任过乡科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对面试主考官,《办法》更明确,必须具有丰富的面试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常用面试方法和技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面试各环节的工作;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表达流畅,善于营造适宜的面试氛围;具备培训和指导其他面试考官的能力;一般应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

该市还建立面试考官任期考核制度,面试考官任期届满,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对其任期内的工作业绩和综合表现等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考官资格。(通讯员  郭召利  王鹏  姬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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