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在我市高新区软件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创新谷三个创业示范平台内率先开展“无担保、无抵押”创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这也是全市范围内建立的首个“无担保、无抵押”创业信用贷款试点。试点时间为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
高新区将通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摸底,开展信息筛查对比,主动上门服务进行申报指导,做好资料的受理和初审工作,实现走到企业身边开展服务。同时,将持续扩大对区内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保证企业融资渠道的畅通,更好地服务中小微企业,推进中小微企业快速高质量发展,为全区“三次创业”贡献力量。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创业项目的法人(个体工商户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本单位就业;
2、有成功创业经历且有优良创业担保贷款使用记录的创业者;
3、经办银行认定符合该行信用贷款条件的。
具体额度和次数
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每次给予最长2年全额贴息,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组织创业和合伙经营创业贷款:对吸纳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人员就业,最多不超过3人,按每人最高15万元,每次给予最长2年全额贴息,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