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因税务部门年终对账结算需要,12月30、31日两天,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暂停受理新建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交易、房产赠与等涉税不动产登记业务。抵押登记、解押、房产继承、离婚析产等业务不受影响,正常办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20年1月1日(星期三)放假调休,1月2日(星期四)正常上班。
济宁新闻网讯 因税务部门年终对账结算需要,12月30、31日两天,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暂停受理新建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交易、房产赠与等涉税不动产登记业务。抵押登记、解押、房产继承、离婚析产等业务不受影响,正常办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20年1月1日(星期三)放假调休,1月2日(星期四)正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