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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 | 济宁警方依法打击2起涉疫情违法犯罪

2020-02-07 20:01   济宁公安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济宁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部署要求,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重拳出击,依法严惩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及时查处了一批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济宁警方依法打击销售假冒防疫用品案

2020年2月1日,济宁市公安局与有关部门联勤联动、重拳出击,一举破获一起销售假冒伪劣防疫用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打掉仓库2处,现场查扣假冒伪劣3M口罩、84消毒液等防疫物品一宗。

1月29日,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反映,济宁市高新区某小区超市老板徐某某涉嫌销售假冒3M口罩。济宁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高度重视,迅速联合高新区公安分局组成专案组,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2天不间断地线索摸排,研判分析出徐某某的上线嫌疑人高某某,并摸清了该犯罪团伙成员情况。2月1日凌晨,专案组兵分三路果断出击一网打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汶上警方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

2月5日,汶上县公安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破获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

2月4日,汶上县市场监管局向县公安局通报情况称有人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接报后汶上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会同次丘派出所迅速行动,在次丘镇孙口村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抓获,现场查扣外科纱布、口罩、脱脂棉球、包装物、加工工具等物品一宗。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互相监督,群防群控,齐心协力抗击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对自己、家人以及社会大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公安机关对任何扰乱、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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