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贴士
2步打开 济宁新闻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知识(十九)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应如何做好防护?

2020-02-12 22:48   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今天的“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知识”专栏,一起来了解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应如何做好防护。

公共交通工具司乘人员、出租车司机、公共场所服务人员、交警、安保人员、快递人员、媒体记者等行业人员,因日常接触人员较多,存在感染风险,其所在单位应为其配置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消毒液、消毒纸巾、体温计等物品,做好工作环境日常清洁与消毒。工作期间,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保持手卫生,每日至少2次测量体温。一般情况下,不必穿戴防护服、防护面罩等防护用品。如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根据病情居家隔离或就医。(《济宁新闻联播》)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