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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男子酒后骑摩托被查还不认账 按酒驾进行处罚

2020-06-03 16:08   济宁新闻客户端   宋强

济宁新闻网6月3日讯(记者 宋强 通讯员 王栋 孙志刚)不久前,邹城市一名摩托车驾驶员在酒精测试时,结果显示其存在酒后驾车行为,然而面对测试结果,这名驾驶员却并不认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下午两点半,邹城市交警三中队的民警例行执法检查,拦住了一名摩托车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该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含量为40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自己吹出的数值,该驾驶员坚称自己今天没有喝酒,之所以仪器显示数值,是因为自己昨天喝了酒,应该是酒劲还没过去。

交警耐心对其解释,无论驾驶员何时喝酒,只要酒精测试仪数值超过20就要按照酒驾处理,可不管交警如何解释,该驾驶员始终不认可酒精测试仪的检测结果。

由于驾驶员存在异议,于是交警带领该驾驶员前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可就在前往医院的途中,摩托车驾驶员改变了主意,认可了检测结果。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同样会按照酒驾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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