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济宁市兵妈妈、好军嫂的时代精神和传统美德,激发全市家庭和军人家属爱祖国、爱军队、爱家庭、爱亲人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推动济宁市“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市妇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济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决定,在全市开展济宁市“十佳兵妈妈”“十佳好军嫂”推选活动。
评选范围
(一)“十佳兵妈妈”评选范围
在济宁居住的现役军人母亲。
(二)“十佳好军嫂”评选范围
在济宁居住的现役军人妻子。
评选条件
(一)“十佳兵妈妈”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子弟兵,支持子女或子弟兵安心服役,为部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广泛;
2.辛勤劳动,努力工作,成绩突出,在当地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热心公益事业,视子弟兵为亲人,积极为部队和军人做好事、办实事;
4.子女在部队得到普遍认可,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者优先推荐。
(二)“十佳好军嫂”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子弟兵,全力支持丈夫安心服役,为部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2.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勇挑家庭重担,吃苦耐劳,努力工作,成绩显著;
3.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家庭和睦,团结邻里,积极参与最美家庭创建,当地群众反响好;
4.丈夫在部队得到普遍认可,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者优先推荐。
实施步骤
(一)推荐候选人。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组织推荐要求各县(市、区)、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在层层寻找、推荐的基础上,联合推荐济宁市“十佳兵妈妈”“十佳好军嫂”各1—2名。个人自荐。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荐和自荐,登陆济宁妇女网、“圣城女性”微信公众号下载表格,经所在单位盖章后,向所在市妇联申报。
(二)组织评审。成立由市妇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济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有关人员组成的评委会,评委会根据候选人事迹,研究确定“十佳兵妈妈”“十佳好军嫂”人选。
(三)命名通报。“八一”建军节前夕,公布推选结果,届时将通过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
材料提报
报送材料包括:推荐表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2000字事迹材料一份,照片2—3张(电子版)。请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市妇联组宣部,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并将所有材料和照片电子版发送至市妇联组宣部邮箱。
邮 箱:jnflzxb@ji.shandong.cn
联 系 人: 元雯雯
联系电话:2348637
邮寄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A区421
下载推荐表
济宁市“十佳兵妈妈”候选人推荐表
济宁市“十佳好军嫂”候选人推荐表
来源:市妇联组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