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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

2020-07-21 09:18   生态环境部、人民日报微博、中国经济导报  

近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提出明年1月1日起,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供销合作总社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自明年1月1日起,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餐饮打包外卖服务以及各类展会活动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但是暂不禁止连卷袋、保鲜袋和垃圾袋。

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

规定明年起,全国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塑料棉签、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全国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但是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装自带的吸管暂不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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