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秦璞)7月24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相关情况。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济宁市从2020年1月1日起,对2019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根据省人社厅要求,2020年山东省总体调整水平按全国总体水平5%的高限安排。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的上限3.9%执行,企业的调整线按略高于全国企业平均水平的5.42%执行。预计济宁市将有37.62万名退休人员受益。这是济宁市连续第1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也是继2016年之后连续第5年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蒋红星告诉记者,今年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保持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