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一男子驾驶摩托车发生车祸,因家境困难无力支付治疗费用,得知情况后,高新交警第一时间为其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许某得到了及时治疗。
10月2日下午16时许,济宁市任城区石桥镇的许某驾驶摩托车外出时经过孟子大道与济南路路口处时,与邹城市孙某驾驶的一轿车发生相撞,致许某多处受伤(伤情较重),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济宁高新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得知伤者许某被送往医院进行手术治疗,许某家庭经济情况比较困难,高额的医疗费用让伤者家庭雪上加霜。轿车方孙某家庭条件也不宽裕,在垫付了一部分医疗费后,也无力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其车辆的交强险垫付金额远远不足以支撑许某的整体治疗费用。
高新交警大队民警了解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为其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并及时与医院负责人联系,快速的开通了绿色通道,为许某申请到10万元的救助金,使其得到了及时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