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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药”要来了 济宁即将全面落地实施

2020-11-06 17:34   济宁新闻客户端   高桂菊

济宁新闻网11月6日讯 (记者 高桂菊)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济宁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安排,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山东)中选结果将于11月16日在济宁市全面落地实施。

为切实减轻百姓的医药费用负担,济宁市全面执行国家“4+7”试点城市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中选的第一批25种药品和第二批32种药品共计57种,分别于2019年12月1日和2020年4月15日进入了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安排,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山东)中选结果将于11月16日在济宁市全面落地实施。据了解,国家第三批集中采购55种药品,覆盖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疾病、精神疾病、抗感染等多个治疗领域,全国平均降价幅度53%。

对于市民关心的带量采购药品是否质量下降、购买此类药品是否会影响患者本人的医保待遇问题,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朱秀娟回答到,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严格把握质量门槛,以通过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作为集采范围,所有药品都具有相同质量疗效层次,是在同等质量情况下来降低价格,完全没有必要担心质量下降问题。

“集中采购药品只是降低了价格,并不影响患者本人的医保待遇,患者使用集中采购中选的这些药品,报销比例与现行医保政策一致。也就是说,药品价格降低了,但报销比例没有变。”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朱秀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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