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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通报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抽查情况,这些景区和企业存在问题

2020-11-17 14:02   大众报业·山东政事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0年全省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监督抽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为加强山东省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的监督管理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鲁市监特设函〔2020〕107号)的有关规定,2020年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全省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进行了监督抽查工作。

一、监督抽查情况

(一)抽查的主要内容

本次监督抽查工作覆盖全省16地市,共抽查83家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的275台(套)大型游乐设施,18家客运索道运营使用单位的20条客运索道。抽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检查运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在用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情况、人员培训、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记录等安全管理“三到位”情况。

二是对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市监特〔2018〕42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客运架空索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市监特设〔2018〕68号),对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和客运索道吊椅、吊篮、吊厢门保护功能等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1.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发现的问题

(1)抽查结果:抽查83家运营使用单位的275台(套)大型游乐设施。其中,20家运营使用单位(含疫情等影响停业的10家)未发现问题,25家运营使用单位发现存在一般问题,38家运营使用单位发现存在较多问题,未发现严重事故隐患。

(2)主要问题:抽查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运营使用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三到位”要求不落实、管理制度缺失、作业人员未持证、企业自行检查记录和技术档案不健全,未严格执行日检、月检和年检制度以及未按市监特〔2018〕42号文件要求落实乘客束缚装置安全隐患整改。

一是发现有21家单位存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未持证的问题:

1济南龙门山旅游策划有限公司

2青岛平度市乐豪游乐中心

3青岛平度现河公园(刘云鹏)

4即墨水上公园(张波)

5青岛湖畔游乐园有限公司

6山东齐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7淄博开元溶洞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8高密市昊霖娱乐设备有限公司

9济南欢动世界游乐场管理有限公司高密分公司

10安丘市正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1青州市牛角岭乡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2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公共事业管理处

13威海地中海游乐园有限公司

14日照花仙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15临清市葡香园菲迪堡游乐园

16上海景程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17山东盘古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8单县乐翻天游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19东明县南华湿地公园

20东明京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1东明县聚才游乐场

二是发现有53家单位存在大型游乐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缺失方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设备管理制度不健全、设备操作规程未明确对操作人员的要求、缺少应急救援演练制度、缺少事故应急演练制度、缺少意外事件和事故处理制度等问题:

1济南龙门山旅游策划有限公司

2济南金象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3济南市辉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4青岛西海岸啤酒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5青岛凤冠天下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6青岛平度市乐豪游乐中心

7青岛平度现河公园(刘云鹏)

8青岛蓝树谷文化传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青岛童泰游乐设备有限公司

10即墨水上公园(张波)

11青岛湖畔游乐园有限公司

12淄博太奇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3山东齐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4淄博开元溶洞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15东营万象游乐园有限公司

16烟台海德文化宫有限公司

17烟台市鱼鸟河游乐园有限公司

18高密市昊霖娱乐设备有限公司

19济南欢动世界游乐场管理有限公司高密分公司

20安丘市正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1日照市华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安丘青云山)

22昌邑市绿博园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3寿光市强瑞儿童游乐中心

24寿光市丰荟儿童娱乐中心

25诸城春林雨游乐设备有限公司

26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呈懿游乐场

27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28威海地中海游乐园有限公司

29文登区天福办国华游乐场

30华夏文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日照市万平口景区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32日照花仙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33德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34聊城市苏海森林动物世界有限公司

35聊城市滨河乐园有限公司

36聊城市乐林游乐有限公司

37临清市葡香园菲迪堡游乐园

38聊城市交大科技园实业有限公司

39山东临沂盛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盛能游乐园

40山东顺源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1山东正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42山东盘古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43莒南天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44山东大润民生活广场有限公司

45沂水东方游乐有限公司

46山东亲情沂蒙旅游有限公司

47山东龙腾竹泉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8山东岱崮地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49单县乐翻天游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50巨野县成飞娱乐城

51东明县南华湿地公园

52东明京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53东明县聚财游乐场

三是发现有24家单位存在大型游乐设施、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不健全,未提供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未提供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未提供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未提供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证书管理记录、未提供应急救援演练记录等问题:

1青岛平度市乐豪游乐中心

2青岛蓝树谷文化传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即墨水上公园(张波)

4青岛湖畔游乐园有限公司

5淄博太奇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6淄博开元溶洞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7山东齐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8昌邑市绿博园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9诸城市南湖动物园有限公司

10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呈懿游乐场

11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12华夏文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日照花仙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14德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15聊城市苏海森林动物世界有限公司

16聊城市滨河乐园有限公司

17聊城市乐林游乐有限公司

18临清市葡香园菲迪堡游乐园

19山东岱崮地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单县乐翻天游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21巨野县成飞娱乐城22东明县南华湿地公园

23东明京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4东明县聚财游乐场

四是发现有14家单位存在未严格执行日检、月检、年检制度问题,主要集中在未提供日自行检查记录、未提供月自行检查记录、未提供年自行检查记录等问题:

1济南龙门山旅游策划有限公司

2即墨水上公园(张波)

3青岛湖畔游乐园有限公司

4昌邑市绿博园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5诸城乐源商贸中心

6华夏文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临清市葡香园菲迪堡游乐园

8山东临沂盛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盛能游乐园

9山东盘古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0莒南天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11临沂天轮游乐有限公司

12东明县南华湿地公园

13东明京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4东明县聚财游乐场

五是运营使用单位在落实市监特〔2018〕42号文件,存在乘客束缚装置隐患整改方面不到位的3家:

1威海地中海游乐园有限公司

2临清市葡香园菲迪堡游乐园

3单县乐翻天游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2.客运索道抽查发现的问题

(1)抽查结果:本次抽查全省18家客运索道运营使用单位使用的20条客运索道。其中,13家运营使用单位的15条索道未发现问题,5家运营使用单位的5条客运索道存在一般问题。

(2)主要问题:主要集中在运营使用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三到位”要求不落实、管理制度缺失、企业自行检查记录和技术档案内容不完整。

一是安全管理制度缺失的问题。抽查的18家客运索道运营使用单位中,荣成摩天岭生态旅游风景区有限公司未建立作业人员和服务人员守则、未建立应急救援演练制度。

二是客运索道安全技术档案内容不完整的问题。山东新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索道例行检查记录中,没有包含检查钢丝绳是否运行在托(压)索轮的绳槽中心线上、脱索保护系统功能是否正常、挡绳板有无变形、运载工具(含抱索器)是否能顺利通过等内容。山东沂蒙山云蒙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例行检查记录中未包含运载工具是否能顺利通过的内容。山东山水沂蒙旅游有限公司的索道例行检查记录中未包含挡绳板是否变形、吊具通过是否顺利等内容。莒南天马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该索道在检验有效期内,不对外营业,无运行记录。

二、切实做好监督抽查问题整改工作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抽查机构向被抽查单位现场均发出了问题通知书,并及时告知了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督促整改和确认整改,相关县(区、市)局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依法进行了处理。

(一)问题处理。共向大型游乐设施被抽查单位出具《2020年山东省大型游乐设施监督抽查一般问题通知书》25份,出具《2020年山东省大型游乐设施监督抽查严重问题通知书》38份;共向客运索道被抽查单位出具《2020年山东省客运索道监督抽查一般问题通知书》5份;县(市、区)局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份,依法办理了停止使用手续。

(二)整改确认。对检查出问题的整改,首先由企业自行整改,然后由市、县(市、区)局确认,并向检查机构反馈整改情况,最后由抽查机构以资料复查或现场复查等形式确认整改。其中:

1.大型游乐设施设备本体的问题,抽查机构通过资料核查、现场确认的方式逐一确认了整改情况。

2.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执行日检、月检、年检制度等问题整改进行了确认。

3.对于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证书缺失的问题,目前,仍然有3家单位不符合整改要求,对这3家单位采取了强制停止使用措施:青岛平度现河公园设备已经达到使用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寿命,设备已办理报停,停止使用;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山东盘古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停止运营该单位的大型游乐设施;鱼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山东千盈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停止运营该单位的大型游乐设施。对5条客运索道存在一般问题,县(市、区)局已经督促运营使用单位进行整改,并进行了整改确认。

三、进一步做好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安全监管工作

各市局要以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为警示,举一反三,督促运营使用单位全面完成整改,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我省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安全。

(一)继续推动健全“双重预防体系”。从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看,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各市局要督促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的特种设备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加强隐患排查,事故预防,促进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特别是中小游乐园经营管理者落实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督促企业安全管理“三到位”落实落地,加大对企业员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督促使用单位进行多场景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二)有效推进“应登尽登”“应检尽检”工作常态化。从本次抽查的情况看,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登记信息变更以及达到设备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问题依然存在,要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变更设备使用信息,及时停用或报废。要充分发挥特种设备专业委员会作用,大力宣传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安全管理规定,做到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应登尽登”,要认真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建立“应检尽检”工作机制的通知》(鲁市监特设函〔2020〕258号),做到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应检尽检”。

(三)认真落实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各市局要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市监特设〔2020〕66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市监特〔2018〕42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客运架空索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市监特设〔2018〕68号)要求,督促运营使用单位加大对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四)加大对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的监督力度。各市局要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大型游乐设施非法违法行为。各市局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市监特设〔2020〕66号)要求,重点查处在用大型游乐设施无证制造、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投入使用、未配置持证作业人员以及使用伪造证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确保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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