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孔翠玲)“多亏了交警同志为我们申请救助基金,才能及时进行治疗,不然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真是太感谢了!”11月24日丁某家属来到事故科不断地民警说着感谢。经支队救助办审核,共为其垫付抢救费47923元,为其解决燃眉之急。
据悉,10月30日17时许,丁某步行至邹城市郭里镇郭里中学附近时,与骑着电动三轮车的陈某发生碰撞,导致丁某受伤。接到报警后,邹城市交警大队事故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丁某伤势严重,立即护送其到医院进行救治。
经了解,事故造成丁某左股骨颈骨折,受伤处需置换关节,费用巨大,而丁某家庭经济收入微薄,生活困难,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丁某实在无力承担,陷入困境,就在丁某一家人一筹莫展时,民警为其雪中送碳,解其燃眉之急。民警了解此情况后,及时告知其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并积极帮助家属收集申请材料,以最快速度上报审批,经支队救助办审核后共为其申请抢救费用四万余元,丁某得到了及时的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