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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区关于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01-25 08:37   兖州头条  

兖州区关于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加强我区农村集体聚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通告如下:

一、倡导疫情期间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需举办的,应严格控制规模、简化仪式、缩短时间,不邀请外地亲友。参加人员按规定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二、农村承办各种集体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及个人,即日起暂停以流动餐车、流动厨师形式上门开展经营活动。

三、接待农村集体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按照《餐饮服务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做好个人防护;加强经营场所的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做好消毒记录;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就餐尽量安排在包间,每桌不超过10人。

四、对未按照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经营单位,由商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督促整改;对推脱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取公开曝光、纳入失信企业名单、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和餐饮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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