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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解读| 交通运输相关惠企政策措施(二)

2021-06-02 20:52   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继续了解交通运输方面的相关惠企政策措施。

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

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工程的通知》(鲁交运管〔2021〕8号)要求,对纳入试点工程的企业,经评审合格后,省财政给予每个企业300万元一次性奖补。

政策支持范围:

(1)在济宁市内依法设立、经营,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多式联运业务的企业。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原则上人民币2亿元及以上,无违法记录、无重大安全事故。

(2)企业多式联运发展基础较好,货源稳定,具备开展公铁联运“一单制”、卡车航班空陆联运、海铁联运“一单制”等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的基础条件。

(3)企业具有明确的多式联运“一单制”组织方案和运作机制以及信息系统建设方案。能够在试点范围内统一多式联运服务标准,规范多式联运单证格式,形成无缝衔接的多式联运运作规则和程序,可复制,可推广。

(4)具备附加金融功能的条件。多式联运“一单制”运营主体具有为“一单制”服务对象打通保险、融资等金融通道的基础条件。(《济宁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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