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济宁市转办第三批信访举报件共计2件(其中来电1件、来信1件),截至9月7日,阶段性办结2件,通报2人,责令整改1家,立案处罚2家,罚款69.45万元。现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