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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改革来了!济宁交通工程从业人员注意这些新政策

2021-09-10 15:14   济宁新闻客户端   李志豪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李志豪)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在交通工程专业实施“考评结合”“以考代评”,是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方式的改革探索。9月9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1年起,济宁市交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中开展“考评结合”“以考代评”改革试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济宁市交通工程系列“考评结合”“以考代评”试点工作方案》。

参加考试条件

(一)在济宁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满足一定条件,均可报名参加交通工程初、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

(二)为促进各类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针对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开辟中级职称“直通车”。在济宁市各非公领域从事交通工程工作满1年,无助理级职务资格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报考工程师。

(1)考试依据学历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相近的,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申报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申报专业工作7年以上,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申报专业工作9年以上,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申报专业工作14年以上。

(2)考试依据学历专业与报考专业不符,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申报专业工作6年以上,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申报专业工作8年以上,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申报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申报专业工作15年以上,高中及以下毕业从事申报专业工作17年以上。

(三)实现交通工程系列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在交通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符合《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济人社发〔2020〕14号)规定的申报初、中、高级条件的,可直接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考试方式及内容

参照原交通工程评审专业设置,考试委员会论证确定了济宁市的专业设置,最终确定设置“道路与桥隧、港口与航道、汽车运用技术、交通工程机械运用、船舶及检验、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城市轨道交通、水上交通”8个考试专业。

初级、副高级考试科目为《综合测试》(考试含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内容),中级考试科目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考试拟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组织实施。考题设置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等。

组织程序

1、网上报名。选择级别、专业、上传照片、报名表等材料;

2、资格审查确认。按照审核权限审查考生报名信息;

3、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缴费;

4、打印准考证;

5、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6、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并进行异议期公示;

7、经公示无异议,副高级合格人员获得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证书2年内有效,凭有效期内证书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初、中级合格人员获得相应职称证书。

考试费用

考试按照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每个考试科目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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