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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济宁回头看|汶上:未做到举一反三 培训乱象依然存在

2019-10-14 10:18   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问政济宁》教育局专场中,还曝光了众多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无办学资质等问题,市教育局承诺举一反三,加强整改。那么整改后的情况如何呢,记者进行了回访调查。

10月2日,记者来到了位于汶上县广场路附近的一家名为凌云教育的培训机构,以学生需要补习为由咨询了这里的一位招生人员。

汶上县凌云教育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老师都是在校老师,在他们学校常年教初三的,咱没有一个是外边的。但不能说具体哪个学校,因为管理很严格。老师不允许在外边代课。

记者调查发现,该工作人员一直强调代课老师绝对没问题,并且保证能够帮助孩子提高分数。

汶上县凌云教育工作人员:“咱这个集训班有一个什么保障呢,保障他提升一定的分数,或者是名次。如果提升不到的话可以返还给你一定的费用,返还大部分的费用。”

201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实事求是地制作招生广告,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副实。同时《广告法》第24条规定,教育、培训类机构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记者走访了汶上县多家培训机构发现,“幼小衔接”、“提分快”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办学行为,依然是这些培训机构的招生口号,并专门制作了海报进行宣传。

另外,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使用居民住宅等作为办学场所。而记者发现,汶上县第一实验小学东校区附近,依然存在以民房办学的现象。

清华学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培训的是小学的,并让记者放心,绝对能提高分数。而当记者问他们的办学场所是不是民房的时候,工作人员直言不讳回答说是。

培训机构的种种乱象,并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希望教育部门,能认真反思,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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