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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窃成瘾多次顺走商场包裹 被判刑7个月

2018-11-21 10:56   济宁新闻网   孙琪 许胜君

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孙琪 许胜君)邹城一男子在某商场快递物品存放点多次“顺走”快递包裹,却不问快递物品的价值几何,只为满足自己的心里刺激。经邹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判决如下:被告人李立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一名身穿黑色羽绒服的中年男子,在邹城市某商场停车棚内放好电动车后,从商场里面绕到一楼东大厅的东北角一快递物品存放点,在大庭广众之下随手拿起一个快递就走了。”在一段视频影像中,可以清楚地看到男子偷盗快递过程,但这只是其中的一个。

原来,38岁的李立伟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衣食无忧。2017年7月的一天,他偶然间发现,某商场的快递物品存放点并无专人看管,所有快递都是快递员放置在存放点后,签收人有时间才过来领取。就这样,为了满足自己病态式的心理需求,被告人李立伟没事时就会过来“顺走”几个快递,但从不问快递内是什么东西,也不在乎价值几何,拿到什么是什么。

经查,自2017年7月份以来,被告人李立伟在该商场多次盗窃大厅内快递物品存放点的快递物品及商场的商品,先后作案21起,盗得挂烫机、小天才学习机、羽绒服、茶叶、红酒、化妆品、小推车等物品一宗,涉案总价值6900余元。

2018年1月31日,邹城市公安局接到商场物业经理赵德坤报案。 2018年2月1日,办案民警在邹城市某商场将正在实施盗窃行为的被告人李立伟抓获。

经审理查明,法院认为,被告人李立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但鉴于被告人李立伟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并积极退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随着网络购物的盛行,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购,方便的同时也请大家当面签收快递,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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