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公安局关于
奥体大道(光明路至金珠路以北150米)、
金珠路(奥体大道至滨河二路)道路两侧
禁止停车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结合道路交通情况,决定对奥体大道(光明路至金珠路以北150米)、金珠路(奥体大道至滨河二路)道路两侧全面采取禁止停车的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停车路段:奥体大道(光明路至金珠路以北150米)道路两侧;金珠路(奥体大道至滨河二路)道路两侧。
二、禁止停车时间:全天禁止车辆停放(泊位除外)。
三、奥体大道(光明路至金珠路以北150米)道路路段设置禁停交通标志牌2套,金珠路(奥体大道至滨河二路)道路路段设置禁停交通标志牌2套,对在道路两侧违法停车的,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四、此前发此路段有关车辆限行通告与本通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自2024年12月15日起实施。
金乡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