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抗日战争给中国社会留下了无法磨灭的历史烙印,其间保留下来的各类抗战文物是对这段历史最为真实和直观的见证,在文物资源的构成中占有重要地位。为弘扬伟大抗战精神,铭记抗日战争中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兖州区博物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我区抗日战争相关文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内容
抗日战争时期涉及兖州的关于抗日战争的实物、文献、遗物等。
1.实物:包括烈士使用的枪支、弹药、军装及各类生活用品;各类奖章、勋章、奖状、证书、旗帜、锦幛、牌匾等。
2.文献:包括手迹、钤印、图片、相片;各类档案、政令、证章、军令、字据;有关烈士内容的书籍、书法、绘画、纪念品、主要领导人的题词、重要知情人的采访记录、报刊宣传资料、影像资料等。
3.遗物:烈士的手稿、手迹、笔砚、印章、日记、书信、稿件、入党申请书、退伍证等。
二、征集要求
1.实物要求为原件。
2.影像、照片等必须清晰度高,黑白、彩色均可。
3.抗日战争见证物的来源必须合法。
4.每件抗日战争见证物须附简要文字介绍:物件名称、背景资料及收藏者等基础信息。
三、征集方法
兖州区博物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无偿捐赠为主,藏品经过甄选,被确认征集的,为藏品捐赠人颁发捐赠证书,在陈列展出时标注捐赠人信息。经甄选不予征集的将原物返还藏品捐赠人。
四、征集时限
此征集公告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仇丹
联系方式:0537-3412967
通信地址:济宁市兖州区文化东路53号(兖州区博物馆)
来源:兖州区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