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仲志维 通讯员 赵芬 张涛)9月7日下午6时许,济宁市公安局高速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民警在京台高速曲阜收费站内执勤时,发现一辆违停车辆。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当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其眼神紧张,只在手机翻出一张行驶证照片。
当现场执勤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身份证件并再次询问其是否有驾驶证,驾驶员承认自己无证驾驶的事实,他认为自己有丰富的驾驶技术经验,只要不出事就不会被交警查到,没想到这次刚上高速就被查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最后执勤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济宁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请持“证”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