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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来了

2024-02-13 14:34   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2月12日,济宁就业人才发布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企业篇政策详情,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每吸纳1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适用对象

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各申请单位可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点击“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本单位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享受条件

申请企业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企业吸纳的是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补助标准

每个岗位3000元。

流程材料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表》;近12个月的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加盖公章);近12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加盖公章);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信息。

经办渠道

线上渠道

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填报有关信息。

线下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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