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海报新闻记者从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获悉一起案件,曾在上海某知名985大学里担任博导,并在入职某物流公司后手握300万年薪的林某,却成为了一名东躲西藏的失信被执行人。
成失信被执行人后多次离境
入职上海某物流公司后,林某年薪高达300万人民币。2019年,因发生股权转让纠纷,林某的同事茅先生一纸诉状将林某起诉至浦东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双方解除股权转让合同,林某应返还茅先生股权转让款100万元,支付违约金25万元。
判决生效后,林某并未履行给付义务。无奈之下,茅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1月28日,浦东法院向被执行人林某发送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履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相应义务。承办人刘啸敏立即联系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均表示愿意和解。
然而,林某通过转账的方式向法院交付6万元后,便再也联系不上。在林某名下,也未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根据茅先生的申请,法院对林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
2023年10月,茅先生偶然从其共同朋友处得知,林某在福建老家“闪现”后又离境了。这时茅先生才意识到,由于自己疏忽、忘记申请续控,导致对林某采取的“限制出境6个月”的措施已经失效。他赶紧向浦东法院申请对本案恢复执行,并申请继续对林某采取限制出境的措施。
“限高”之下,驱车1680公里到庭谈话
“这里是深圳蛇口码头,贵院申请限制出境的林某从我们码头入境了!”2月27日晚11点,当承办人刘啸敏接到这通来电后,心情久久无法平静。他寻找被执行人林某已经三年多了,眼下终于有了音讯。“这一次,不能再让他‘飞’了!” 刘啸敏心想。
机不可失,了解到林某已从香港入境深圳,刘啸敏立刻联系上林某,劝诫其积极履行判决。如果还不履行,或许将面临入境后无法再次出境的“窘境”。林某再次表示自己愿意履行。
不料,这只是林某的“缓兵之计”。第二天上午11点,刘啸敏再次接到边检人员的电话,称林某不仅并无配合意愿,还企图出境前往香港。不过,重新生效的限制出境措施让林某的计划落了空。林某得知,此次若再不履行给付义务就无法出境,必须立即来到法院进行谈话。
“我错了,我愿意履行。”考虑到自己的工作生活需要经常出入境,林某的态度发生了180度大转弯,“但我已经被法院限制高消费行为,没法买机票回上海。”刘啸敏告诫他,这些后果都是你之前拒不履行义务所造成的,如果你确实诚心履行,必须拿出应有的态度,无论怎样都得返回上海与申请人当面沟通。最终,林某向深圳的朋友借车,当晚连夜驱车1680公里前来上海。
经过大量沟通,茅先生同意和解,并在收到107万元欠款后申请解除了对林某的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由于林某在案件中拒不履行义务,本应对其处以司法拘留等惩戒措施,直至追究拒执罪的刑事责任。但鉴于其最终履行相关义务,并取得申请人的谅解,故不再对其进行司法拘留,但仍须处以罚款以示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