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在网上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的网络暴力行为,扰乱网络社会秩序,破坏网络生态,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汶上公安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持续严厉打击网络暴力行为,两男子在群内辱骂他人分别被拘留。
2023年12月,巴某某、刘某某在某便民服务微信群内,因某些纠纷多次发送辱骂他人内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4年1月26日,汶上县公安局决定给予巴某某、刘某某分别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暴行为与法治社会水火不容,公安机关将持续打击整治网暴违法行为,广大网民要自觉抵制网络不良行为,驱散网暴,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