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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三调联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2024-06-06 17:15   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近年来,金乡县始终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促进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加快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金乡县预防化解农产品交易债务纠纷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金乡街道获评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成功争取全省“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线上平台试点。

一、诉调联动,创新矛盾化解“枫桥式工作法”。金乡县坚持把非诉讼解纷机制挺在前面,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便民利民”原则,搭建农产品交易纠纷联合解决平台,创新推广预防化解农产品交易纠纷工作法。一是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制建设。金乡县是全国著名的“大蒜之乡”,出口量占全国同类产品70%。金乡县人民法院建设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法庭,专门审理涉及农产品特别是大蒜产品的买卖、仓储、运输、加工、种植等纠纷案件。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整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量,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大蒜协会等共同参与,在农产品交易市场建立“一站式”矛调中心,提请市仲裁委在市场内设立仲裁服务站。设立2个调解室,长聘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月均化解矛盾纠纷50余起。二是“诉调联合”分类化解矛盾纠纷。根据矛盾纠纷的难易程度,对案件进行分类化解。对金额较小、情节明晰的纠纷,由大蒜协会引导债权债务双方达成和解。对涉及金额较大、难以达成共识的纠纷采取“调解优先”,由“一站式”矛调中心采取“一案一专班”的形式集体会商、联合调解。对较为复杂、私密性较强的债务纠纷,由仲裁服务站“依法仲裁”。对确实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引导当事人向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法庭提起诉讼,在诉讼中“调判结合”,以法治化思维赋能农产品交易债务纠纷化解。2023年农产品交易债务纠纷同比2021年下降超过60%。三是构建“1+3+N”诉调工作模式。借助农产品交易市场的“枫桥式工作法”,金乡县司法局积极推广“诉调联合工作新模式”。依托1个县级诉调对接中心,在鱼山法庭、鸡黍法庭、胡集法庭3个基层法庭设立3个派驻调解室,明确3名指导法官,指导13个司法所划片联系对接3个基层法庭。对各司法所调解的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司法确认。同时,各基层法庭根据需要指派司法所或人民调解员参与审前调解,进一步强化了诉调深度融合,紧密了司法所和法庭联系,将人民调解的“柔性劝导”与司法调解的“刚性裁决”相结合,构建了“1+3+N”(1个诉调对接中心+3个基层法庭+多个司法所)多元调解模式,既减少诉讼又提升了社会治理效果。

二、创新提升,扎实推进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金乡县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持续规范行政调解建设,制定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明确行政调解主体责任,不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规范和强化行政调解工作体系。县委依法治县办先后出台《关于加强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行政调解组织机构的通知》等文件,健全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培育行政调解文化,健全行政调解保障机制,提升政府公信力。明确要求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和镇街全部建立行政调解组织和工作领导机构,充实行政调解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强工作所需软硬件设施,积极推动行政调解组织实体运作。目前,全县已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28个,共有141名行政调解员参与行政争议纠纷化解工作。二是完善行政调解程序制度。明确“统计报告制度、分析研判制度、告知制度、行政调解员选任及培训制度、回避制度、全过程记录及回访制度、卷宗档案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对规范化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参照仲裁、诉讼等程序性规定,对行政调解当事人、第三人、代表人、代理人等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制定“清单式受理”“限期审查”“限期受理”“限期办理”等高效措施,推动行政调解工作不断走深走实。2021年以来,全县行政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办理行政调解普通程序案件118件,简易调解300余件。三是强化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整合资源、融合力量、聚合功能、综合施策,形成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格局,贯通矛盾纠纷化解上下游,实现行政调解和诉讼、司法确认、行政裁决相衔接,强化“司法确认”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的强制作用,积极引导当事人履行义务,真正实现行政调解“案结事了”。

三、激发活力,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金乡县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阵地,深挖人民调解工作潜力、激发“三调联动”活力、强化“三治融合”能力,持续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一是打造金乡特色人民调解文化。金乡县司法局在长期的调解实践中,总结形成了以“六和、六诚、六信、六道、打开和谐钥匙之调解六步曲”等8个调解文化为核心的金乡调解文化体系,充分发挥道德文化感化引导作用,在13个司法所设置了“钥匙形”“心形”“太极形”等温馨调解环境,建设调解“文化墙”“文化长廊”等调解文化宣传阵地。创新开展“一所一品”建设活动。各司法所围绕区位特色、地方文化、个性风格,在矛盾纠纷化解方面打造了风格各异、各具特色的工作品牌。卜集司法所创设“卜生气”调解品牌,兴隆司法所组建网格化“蒜大姐”家事调解队伍,鱼山街道隆重推出“金鱼良言”新乡贤调解品牌,霄云司法所重点打造“霄消气”调解文化,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杨代启积极推广“杨氏调解7法”,这一系列品牌文化建设,形成金乡司法行政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一道亮丽风景线,真正把司法所建成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层堡垒”。二是创新法律顾问“诚和”调解品牌建设。金乡作为“鸡黍之约”诚信故事的发源地,“诚信”已经成为金乡人独有的精神品质。金乡县司法局坚持守正创新,将“诚信文化”融入法律顾问调解工作中,总结提炼出“以法筑诚、信和为民”工作理念,把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深度融合,打造了具有金乡特色的“诚和”调解品牌。在全县开展了“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将法律顾问“诚和”调解员明列为镇、街道和村、社区两级人民调委会成员或特聘顾问。依托智慧民调系统,法律顾问与村居调委会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构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的良性互动局面。自2022年“诚和”调解品牌创建以来,金乡县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参与调解760余件,调解成功率99%以上,无一件转入诉讼程序。三是“三调联动”激发基层治理新活力。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化建设,在镇街综合服务大厅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各项服务职能,全力打造综合性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立“网格化人民调解、多部门行政调解、司法机关司法确认”+“数字化技术”的“3+1”工作机制,以扎实的工作切实维护了基层的平安和谐稳定,为助力基层依法治理注入了新时代“三调联动”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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