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弘扬“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精神,我市教育局将在全市开展首届“母教原乡科学教子好家长”评选活动,评选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在校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
参选标准
参选家长需以身示范,德育为先,有健康的生活情趣、较高的道德素养,为子女做好表率。
能够以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科学的教育方法、丰富的教育手段,发展孩子的兴趣爱好,培养孩子的自理能力,促进孩子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积极组织或参与家校活动,主动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贡献力量,在家长中具有较大影响力,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人数比例
市直学校自行组织评选,每校限报1人。
推荐人选要兼顾城市和农村,农村学校家长比例不少于30%。
市教育局将对学校推荐的人选审核后,确定出100名“好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