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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人,关于居民养老保险 ,这些你必须知道!

2018-12-21 20:56   济宁新闻客户端   孙灵猛

济宁新闻网讯 (记者 孙灵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给老百姓带来了实惠,让其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但是关于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你了解多少?

政府补贴

政府补贴分为基础养老金、缴费补贴和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补贴三部分。特殊困难缴费群体,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缴费补贴。同时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根据有关规定,参保人员选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对连续缴费年限满16年不满20年、满20年不满25年、满25年及以上(不包括补缴年限)的参保人员,到60周岁领取养老金时,每人每月分别增发基础养老金20元、30元、40元。

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必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参保人员从到达领取年龄并按规定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的重度残疾人、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按规定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后年满55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缴费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待遇领取人死亡,给予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对隐瞒不报、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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