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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农村困难失能人员集中供养制度入选“2018年度中国十大民生决策”

2018-12-23 09:33   济宁晚报   唐修岳

由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国家信息中心等联合主办的第十三届中国全面小康论坛,于近日在北京启幕。论坛公布了“2018年度中国十大民生决策”,我市农村困难失能人员集中供养制度获此殊荣。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扶贫攻坚总体安排部署,省民政厅确定我市为全省唯一的农村困难家庭失能人员集中供养试点。市政府召开了农村困难家庭失能人员集中供养试点工作专题会议,市民政局、市残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困难家庭失能人员集中供养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确定了由兖州区(经济较发达)、金乡县(省财政直管县)、汶上县(经济欠发达)代表三个层次先行试点。市民政局把这项工作列入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迅速行动,高标准推进。

目前,农村困难失能人员集中供养制度基本建立,三个试点区县2500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建立了台账,定点养老机构升级改造任务基本完成,首批136名有意愿、符合条件人员已有序入住当地敬老院,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走出了精准扶贫、兜底养老的新路子。集中供养对象生活费和护理费标准与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保持一致,为每人每年12600元。经费来源主要是集中供养对象原享受的农村低保、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高龄津贴、基础养老金等资金,市级财政根据试点情况进行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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