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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清单“反向激励” 邹城市破解执行力难题

2019-02-27 14:30   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实施负面清单管理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制度创新,抓住不落实的事、紧盯不执行的人,以负面记分的结果运用,倒逼担当作为,提升干部执行力。”邹城市在今日召开的提升干部执行力狠抓工作落实动员会议上,对在全市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作出安排。

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邹城市为提升干部执行力、推动工作落实采取的创新之举,意在通过反向激励,督促各级干部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作风不实、效率不高、运转不畅等问题。

邹城市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服务群众、落实上级交办和巡视巡察反馈事项整改等6个方面情形纳入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采用记分制,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行动迟缓、落实不力、敷衍塞责,被约谈或通报批评、交办问责以及被媒体曝光,给全市工作带来被动、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不同标准进行记分。记分结果与单位综合考核、评先树优、班子调整、干部任用等结合起来,相关情况计入干部廉政档案。通过赋分化管理,紧抓“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突出“全面从严”,切实增强对干部的约束力。

同时,建立负面清单管理联席会议及信息研判和会商机制,实行即时报送和季通报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发现的负面行为及时进行登记、跟踪。对负面清单所列情形,作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内容,纳入市委巡察范围。

为消除干部后顾之忧,同时还规定,对在推动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中,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工作失误或引发矛盾带来负面影响的,或者其他符合容错纠错情形的,免予或不予记分,防止干部因工作失误而被“一棍子打死”, 通过严管厚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真正营造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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