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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关心关爱企业家的十条措施》解读(三)

2019-04-28 21:25   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市关心关爱企业家的十条措施》解读(三)

搞好企业家子女就学保障 实行企业家人才引进特别支持

济宁新闻网讯  下面继续对《济宁市关心关爱企业家的十条措施》进行解读,今天解读的内容是:搞好企业家子女就学保障和实行企业家人才引进特别支持。

搞好企业家子女就学保障。市“功勋企业家”“杰出企业家”“优秀青年企业家”和年度营业收入过亿元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直系子女,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就读或转入我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到我市公办学校(幼儿园)就读,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学校(幼儿园)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具体就读学校。

实行企业家人才引进特别支持。对年度纳税过千万元企业新引进的副总以上管理人才,签约服务5年以上、年薪不少于30万元的,家属随调实行对口安置,未就业的由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根据本人情况帮助推荐就业单位、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服务。对在专业领域有特长的企业家,可优先推荐参评相应的高级职称和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济宁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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